【学“宪”强国,每天学一“典”】
日期:2023-01-25 10:49:02 作者: 来源: 浏览量:25
“文语法言”之一百四十四条:弘扬中华美德,履行抚养赡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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