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宪”强国,每天学一“典”】
日期:2023-03-11 11:50:09 作者: 来源: 浏览量:23
“文语法言”之一百八十九条:委托合同民法定,越权出错需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 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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