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宪”强国,每天学一“典”】
日期:2023-03-31 21:08:58 作者: 来源: 浏览量:24
“文语法言”之二百零九条
宪法治国安邦:权力来自人民、服务人民、保障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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