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宪”强国,每天学一“典”】
日期:2023-10-02 08:39:10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3
“文语法言”之三百九十一条:生命垂危救治刻不容缓,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实施医疗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条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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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语法言”之三百九十一条:生命垂危救治刻不容缓,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实施医疗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条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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