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宪”强国,每天学一“典”】
日期:2024-09-19 22:47:13 作者: 来源: 浏览量:0
“文语法言”之五百六十九条:解决消费纠纷的法定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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