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宪”强国,每天学一“典”】
日期:2024-10-21 10:03:08 作者: 来源: 浏览量:0
“文语法言”之六百零一条:国家大力支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第三十三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民依法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国家支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理论研究,加强多层次专业人才的教育和培训。
对在爱国主义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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