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宪”强国,每天学一“典”】
日期:2024-10-31 10:19:27 作者: 来源: 浏览量:0
“文语法言”之六百一十一条:未成年人保护的核心原则——最有利于未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条 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
(二)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
(三)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
(四)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五)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
(六)保护与教育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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