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宪”强国,每天学一“典”】
日期:2023-01-15 10:57:28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1
“文语法言”之一百三十四条:电压波动损坏电视机,供电人难辞其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一条 【供电人的安全供电义务】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供电人未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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