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宪”强国,每天学一“典”】
日期:2023-01-16 10:56:36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3
“文语法言”之一百三十五条:停电未通知居民?民法典守护用电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二条 【供电人中断供电时的通知义务】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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