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宪”强国,每天学一“典”】
日期:2024-10-22 10:04:55 作者: 来源: 浏览量:0
“文语法言”之六百零二条:积极创作爱国作品,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争做有为青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 第三十五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创作爱国主义题材的文学、影视、音乐、舞蹈、戏剧、美术、书法等文艺作品,在优秀文艺作品评选、表彰、展览、展演时突出爱国主义导向。
第三十六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出版体现爱国主义精神的优秀课外读物,鼓励和支持开发体现爱国主义精神的面向青少年和儿童的动漫、音视频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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